近期,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关注了海口不少建成多年,或已具备通行条件的“未移交道路”存在的占道违停普遍、盲区大事故频发等问题,导致道路周边居民吐槽出行存隐患、“心慌慌”。报道也引起海口交警部门开展有关执法。然而,记者8月31日对部分“未移交道路”回访发现,大量车辆占道违停的现象依然存在。市民吐槽执法如“蜻蜓点水”,波澜不惊;律师建议职能部门应履行职责,完善道路条件采取“承诺制”限时交付,部门联合加强执法行动,还市民“整洁有序”的道路。
图为违停仍然普遍的长平西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 王康景 文/图
(资料图片)
“未移交道路”占道违停仍严峻
“你看,这条道路每天依然是两边停满了车,中间只留一条单辆车可通行的空间,大大降低了我们通勤的效率。”8月31日当天,在海口西海岸长平西街,周边小区的居民忍不住向记者吐槽道,这条道路已经建成三年左右的时间,每次拨打海口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收到的回答往往是此道路未移交。可实际上,这条路每天车来车往,早已通行如常,而且路边还设置了“禁停”的标志牌。
负责该路段保洁工作的海口玉禾田环卫公司西秀片区环卫班的班长符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交警部门在报道曝光问题后,有来现场巡查,但主要还是在长滨四路等已移交的主要道路上对违停现象进行执法,而长平西街则显得执法力度不足,违停现象还是大量存在,也给他们的保洁工作带来不便。
“这些违停的车辆应该不少是周边小区业主的,有的可能为了省停车费,有的可能真的缺少车位,但这些违停情况的确给我们小区居民出行带来隐患,尤其是小区出入口位置停放车辆造成盲区,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剐蹭。”长平西街上的罗曼帝克小区物业经理夏先生说。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另一条“未移交道路”海口豪苑路。只见该路段两侧也有不少车辆占道停放,尤其在一处十字路口,红绿灯未启用,且路边立起了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置的“禁止停车,违者拖移”的警示牌。可现场还是有不少车辆占道违停,有的车辆甚至还停在了斑马线人行道上,妨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
交警设立禁止停车警示牌的豪苑路旁仍然停满了车。
吐槽
市民:执法行动如“蜻蜓点水”,应加强执法
在此前的报道中,海口市交警部门针对市民广泛吐槽的“未移交道路”机动车占道违停的乱象回应称,“未移交道路”只要具备了通行条件,交警部门就有权责对违停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同时呼吁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停车。期间,交警部门也组织了一线执法的行动。
然而,近期的执法行动却并没有给“未移交道路”的违停现象带来明显的改观。“给人的感觉是执法行动强度不够,震慑力不足,有点像是蜻蜓点水,波澜不惊。”采访中,有的市民如是陈述感受,并期待执法部门能够真正下功夫,加强力度,让违停的车主真正意识到哪怕是未移交的道路也一样会视为违停。
“比如这里交警部门设立了禁止停车,违者拖移的警示牌,看上去并没有起到实质作用,每天这里还是依然停了很多违规占道的私家车。”在豪苑路,骑车出行的市民刘先生说,违停的车辆都挡住了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道,万一因为避让与机动车道的车发生了剐蹭,责任算谁的?他建议交警部门切实加强巡查执法,减少甚至杜绝在该路段上占道违停的行为。
豪苑路上一些违停车辆甚至停在了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道上。
建议
律师:可采取“承诺制”限时移交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对此,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法学教授、律师李巍认为,虽然这些新建道路由于种种原因尚未移交,管理职责存在混乱,但已实际开通投入使用,具备了通行的条件。市政道路涉及公共利益,仍属于政府的监管职责范围之内。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起责任,不能因为路权未移交相互推诿或者“懒作为”,而不积极回应群众的利益与诉求。
为此,李巍提出了两条具体的建议,一是建议由道路所在区政府牵头,协调交警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相关主体以及建设单位,分类分批推动、督促道路移交工作,在尊重不同道路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明确各条道路的移交时限,如具备验收移交条件但前期手续暂无法或有待完善的,可由区政府出具承诺函,承诺限期完善手续,并承担手续完善前与此相关的责任后办理移交,尽快保证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是针对居民投诉较多的路段,综合执法部门和交警应多布置一些执法力量,加大对路面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以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把整洁有序的道路还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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