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外等待庭审结束的群众和媒体。摄影:杨峰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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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吴某光犯包庇罪一案。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案被害人孙卓的父亲孙海洋、受害人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和哥哥三人到庭参加旁听,两位被害人的父母均对被告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一并审判,未当庭判决。

彭冬英和大儿子到庭参加旁听。摄影:杨峰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某某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

4月7日19时许,本案开庭约4个半小时后,彭冬英、孙海洋和两个家庭的代理律师先后从南山区法院走出,向法院外等待许久的数十位寻子家长和媒体简要介绍了庭审过程。

彭冬英介绍,她在法庭中所坐的席位距离被告吴某龙非常近,面对这位让她和孩子遭受痛苦的人,她多次控制不住以泪洗面。

彭冬英介绍,面对检方的质证,两位被告对很多案件细节,多以“记不清、记不得”来回应。对于拐走两个孩子后,是否将孩子卖出,吴某龙坚持表示,孩子是送给亲戚,不是卖孩子。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吴某龙表示认罪,但吴某光拒不认罪,他坚称不知道孩子是被拐来的。对于民事赔偿要求,两位被告均表示拒绝,吴某龙称他已承担了刑事责任,不应再承担民事责任;吴某光认为他没有犯罪,更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孙海洋和律师介绍庭审细节。

孙海洋介绍,被告吴某龙跷着二郎腿参加了庭审,“没有悔罪态度。”

孙海洋和彭冬英均表示,两位被告在庭审全程中,没有向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道歉。庭审后两位家长均将坚持原来的诉求,希望从重惩戒人贩子,要求获得民事赔偿。

孙海洋律师表示,该案件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补充新的证据,证明嫌犯涉嫌拐卖儿童而非拐骗。

据南山区法院通报,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