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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9日获悉,福州市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的措施》。措施要求鼓励企业增产增效、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企业协调服务、强化正向激励,力争促进当前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现2023年一季度良好开局。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实施增产奖励,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对已开展春节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工业用户,在享受省里春节短周期直接交易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按照交易周期(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实际用电量再给予0.02元/千瓦时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保障工业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被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在春节期间为我市重点企业引进各类劳动力,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予以引工奖励。
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方面,各县(市)区、高新区要推动“两节”期间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工业项目100项以上,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持续深化“全闽乐购·惠聚榕城”等促消费行动。支持举办产品推介、互采互购、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供需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本省其他设区市或省外公开招标项目,按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含),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含)。
强化企业协调服务方面,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组织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帮助企业融资纾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第八期纾困增产增效贷,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提高担保放大倍数。
强化正向激励方面,对一季度工业综合增速居全市前三名,且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一季度全市工业投资综合增速、技改投资综合增速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一季度引进民企制造业项目投资额排名前三、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民企制造业项目开工个数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在市里获得省里相应工作经费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0.5配套,按照50%、30%、20%的比例对应奖励给相关县(市)区。(记者 颜澜萍)